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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市松江区灵长类脑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书
准予上海市松江区灵长类脑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7 阅读次数:


沪松民社登[2022]0036

 
上海市松江区灵长类脑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2年6月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姜晓宇变更为姜建。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