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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4 阅读次数: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20184号)以及《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发〔20221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促进本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为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社会组织功能;通过评估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自主发展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完善自律机制,建立以诚信为重点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借助评估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组织以评促建,加强建设,更好地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区登记管理机关设立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本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从政策上促进、制度上保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循序渐进,分类评定。紧密结合辖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做到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别和评估标准,分类实施社会组织评估,分类开展培训和指导。

(三)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工作,针对评估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完善;注重评估结果的运用,落实在评优表彰时向评估等级高的社会组织倾斜;落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有评估等级和评估等级高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落实在日常监管中对评估等级高的社会组织简化相关审查和手续。

三、参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参加2022年社会组织评估:

12020630日前登记注册,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

2、已获得评估等级,且5年有效期满前2年或到期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期满后没有重新参加评估的,评估等级失效,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要求

松江区社会组织首次申报等级不得高于3A级,只有评估等级为3A且有效期满前两年或到期的社会组织方能申报4A及以上高等级评估。

四、评估实施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实施。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评估,明确申报类型,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区民政局将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8版)》,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综合评估。

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本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3A及以下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作出评估结论,对4A5A评估等级作出初步结论,并提交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五、时间安排

12022331日前,拟参评社会组织提交《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qstj@163.com

220224-6月,各参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培训辅导要求,整理、组织材料,并将《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自评分表、自评报告纸质盖章后交至松江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新松江路18003号楼2楼业务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qstj@163.com

320227-10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4202211月,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六、评估结果应用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1A2A等级只授予评估等级证书,不授予牌匾;3A等级(含)以上同时授予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松江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松民〔20181号),社会组织参与评估,首次获得1A2A3A4A5A级评估等级的,可分别获得0.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若在下一轮复评中获得更高等级的,获评后补足相应奖励经费,复评中3A以上保留原有等级的,给予0.5万元的复评奖励。

七、其他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评估指标、自评分表及自评报告模板等)电子版详见附件,或在“松江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中下载。

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381号楼917室(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材料递交地址: 松江区新松江路180032楼(区社会组织服务园)

联系方式:67676365*10737736167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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