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专项公告/仲裁公告
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4205号裁决公告
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4205号裁决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7 阅读次数:

上海惜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翟县委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420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确认申请人翟县委与被申请人上海惜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20日至20255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