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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106号裁决公告
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106号裁决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8 阅读次数:

上海优化狮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英豪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10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确认申请人张英豪与被申请人上海优化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324日至202542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