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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741号应诉及开庭公告
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741号应诉及开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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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杨建强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松劳人仲(2025)办字第3741号),因无法向你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五年十月十日上午10:0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11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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