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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73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7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7 阅读次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73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松江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3〕第128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松江民浩(土建)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 185.10 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标准《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二、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松江区新桥镇

1306.80

241888.68

0.0

0

0

0

241888.68

2

新桥镇新桥镇农民集体

0

0

0

344243.49

0

0

344243.49

合计

1306.80

241888.68

0.0

344243.49

0

0

586132.17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

联系电话:57740363 监督电话:3773596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  0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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