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松江区将军圩圩区泵闸改造工程(新开河北节制闸)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 156.7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 4.95元/平方米,蔬菜地 8.7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二、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
拟征地村组 |
拟征地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青苗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 |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
其他 |
小计 |
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横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
0.30 |
47.03 |
1.49 |
0 |
0 |
0 |
48.52 |
|
2 |
||||||||
合计 |
0.30 |
47.03 |
1.49 |
0 |
0 |
0 |
48.52 |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方老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联系电话:57740155 监督电话:3773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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