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10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6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佘北大型居住社区55A-01A、55A-03A地块绿地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石头浜村民小组6434.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33.89平方米、建设用地0.1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吴家桥村民小组14042.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039.60平方米、建设用地0.89平方米、未利用地2.20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雪南村民小组4286.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61.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3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763.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34.85平方米、建设用地1.06平方米、未利用地27.5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