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9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6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枢纽高架联络道新建工程(北段)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仓城村南家村民小组13449.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01.32平方米、建设用地3946.71平方米、未利用地1.4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449.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01.32平方米、建设用地3946.71平方米、未利用地1.4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雨诺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