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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73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7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2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8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区界-闵塔路桥)-辰花路桥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水域(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区界-闵塔路桥)-辰花路桥)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北起青浦松江区界,南至闵塔路桥南侧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原方松街道)原新陈家村707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90平方米、建设用地7029.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原方松街道)原新陈家村东官塘村民小组10789.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50平方米、建设用地10628.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3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1947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81.10平方米、建设用地17996.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东吴村民小组265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10平方米、建设用地2449.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外下洋村民小组30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80平方米、建设用地291.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034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49.00平方米、建设用地38394.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157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刘雨诺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9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