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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74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74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2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8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油墩港航运枢纽)-船闸管理区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北起闵塔公路桥南侧,南至横潦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936.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6.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光村民小组66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3.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花村民小组1289.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7.46平方米、建设用地82.0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民村民小组27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益村民小组436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62.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松江区石湖荡镇新中村陶汇村民小组94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40.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468.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86.55平方米、建设用地82.0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157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刘雨诺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9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