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1582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25.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8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东港村李塔汇村民小组1023.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4.93平方米、建设用地103.14平方米、未利用地294.95平方米。
3、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8853.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66.44平方米、建设用地87.2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梅家埭村民小组750.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0.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光村民小组12492.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9.33平方米、建设用地10102.9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花村民小组9117.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88.46平方米、建设用地0.7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77平方米。
7、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联村民小组408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08.13平方米、建设用地72.9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龙村民小组6922.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30.17平方米、建设用地3491.9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民村民小组21945.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42.13平方米、建设用地8803.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新益村民小组47171.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725.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318.4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88平方米。
11、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闸东村民小组4252.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50.66平方米、建设用地1.28平方米、未利用地200.37平方米。
12、松江区石湖荡镇新中村10428.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55.74平方米、建设用地121.38平方米、未利用地1051.60平方米。
13、松江区石湖荡镇新中村陶汇村民小组14584.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01.28平方米、建设用地159.85平方米、未利用地23.4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7450.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8358.75平方米、建设用地37263.68平方米、未利用地1828.2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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