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叶榭镇童梦河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东勤村费介村民小组25404.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78.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626.62平方米。
2、东勤村河底桥村民小组10361.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48.54平方米、建设用地1.15平方米、未利用地6611.54平方米。
3、东勤村砖桥村民小组27462.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929.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32.60平方米。
4、松江区叶榭镇东勤村6771.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41.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30.01平方米。
5、兴达村七房村民小组645.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6.12平方米、建设用地19.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0645.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824.22平方米、建设用地20.19平方米、未利用地30800.7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雨诺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