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3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车墩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SJCDJY02单元03-21号地块(34号地加油站)及03-22、03-23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松卫北路,北至农村道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打铁桥村第二十四村民小组1205.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1.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4.47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打铁桥村第二十五村民小组1405.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96.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9.6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11.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7.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4.1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葎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