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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41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4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3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60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5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升港路(南塘村江-辰花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土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松江工业区,东至空地,南至南塘村江,西至空地,北至辰花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365.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5.83平方米、建设用地199.6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南陆村民小组884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19.3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3.95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新荡村民小组347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83.80平方米、建设用地10.96平方米、未利用地180.58平方米。

4、松江区佘山镇横山村新吴村民小组12871.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860.00平方米、建设用地1.69平方米、未利用地9.3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555.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28.98平方米、建设用地212.31平方米、未利用地613.8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2712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顾毅帆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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