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新城2024年召庄圩东升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工业区 东至东升港、南至上海松江西部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西至鼎源路、北至广富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打铁浜村17809.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7.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242.74平方米。
2、松江区原小昆山镇沈娄村10585.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0.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655.04平方米。
3、松江区原小昆山镇徐庄村24533.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2.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700.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92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30.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598.4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