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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33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3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7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4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新城2024年召庄圩东升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工业区 东至东升港、南至上海松江西部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西至鼎源路、北至广富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打铁浜村17809.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7.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242.74平方米。

2、松江区原小昆山镇沈娄村10585.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0.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655.04平方米。

3、松江区原小昆山镇徐庄村24533.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2.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700.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92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30.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598.4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363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4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