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4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1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三官绍塘横河(松金公路-白苧路)河道新开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西至松金公路、东至白苧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村民小组311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964.50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六村民小组21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七村民小组1001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97.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21.60平方米。
4、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303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34.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38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6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21.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