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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31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3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7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4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1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将军圩圩区泵闸改造工程(北横河河道)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佘山镇 北横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九川泾村民小组238.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1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钟家村民小组28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2.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0.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0.8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155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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