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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29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29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8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3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08a-04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08a-04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 东至白粮路,南至睦阳路,西至河道,北至歌阳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二村民小组1013.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3.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一村民小组4148.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48.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车墩镇联民第八村民小组232.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0.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5平方米。

4、松江区车墩镇南门村第九村民小组21905.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751.2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54.26平方米。

5、松江区车墩镇南门村第十二村民小组14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7.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448.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291.8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56.3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157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刘雨诺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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