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9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叶榭镇苏泾河新开河道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叶榭镇 东至叶旺公路,南至徐姚东风港,西至南泖泾,北至叶新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团结村苏泾村民小组4309.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19.5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0.4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09.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19.5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0.4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伟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