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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16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16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04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1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7单元36-01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永丰街道 东至36-02地块,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人 民南路,北至中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南中村民小组8197.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42.70平方米、建设用地1.03平方米、未利用地1053.7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97.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42.70平方米、建设用地1.03平方米、未利用地1053.7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363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2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