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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11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6〕第1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9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12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松金公路(沪杭高铁-闵塔路)道路改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南至闵塔路、北至沪杭高铁北侧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九村民小组1793.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72.46平方米、建设用地199.96平方米、未利用地20.67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3273.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89.22平方米、建设用地1423.39平方米、未利用地7660.73平方米。

3、松江区车墩镇米市渡村第七村民小组257.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7.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324.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9.41平方米、建设用地1623.35平方米、未利用地7681.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1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