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松金公路(沪杭高铁-闵塔路)道路改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九村民小组1793.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72.46平方米、建设用地199.96平方米、未利用地20.67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联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3273.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89.22平方米、建设用地1423.39平方米、未利用地7660.73平方米。
3、松江区车墩镇米市渡村第七村民小组257.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7.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324.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9.41平方米、建设用地1623.35平方米、未利用地7681.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