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1月0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小昆山镇SJS40001单元20-06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小昆山镇,东至鹤溪街,南至崇南路,西至昆冈河,北至文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小昆山镇周家浜村1064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6.70平方米、建设用地4935.70平方米、未利用地4777.30平方米。
2、松江区小昆山镇周家浜村昆西第十一村民小组1250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7.30平方米、建设用地9775.50平方米、未利用地1203.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15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64.00平方米、建设用地14711.20平方米、未利用地5980.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 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