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7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千步泾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东勤村彭介角村民小组4135.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51.6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3.83平方米。
2、东勤村三宝桥村民小组5177.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94.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83.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312.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46.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66.8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