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4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叶榭镇产业研发区单元(SJS60003)07-01、07-02、07-03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储备用地[松江区叶榭镇产业研发区单元(SJS60003)07-01、07-02、07-03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叶榭镇,东至叶乐路,南至07-04号地块,西至叶旺路,北至叶荣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团结村梅家村民小组55986.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969.89平方米、建设用地13.92平方米、未利用地14002.74平方米。
2、团结村王家村民小组39822.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93.81平方米、建设用地12.33平方米、未利用地25316.47平方米。
3、团结村朱家村民小组741.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5.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5.9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550.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839.17平方米、建设用地26.25平方米、未利用地39685.1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