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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108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108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7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5〕第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9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9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马山塘(胜利港东泵闸-官塘)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佘山镇 马山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39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00平方米、建设用地43.20平方米、未利用地42.40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东西村民小组10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00平方米、建设用地70.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里下洋村民小组18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7.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下洋村民小组337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4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60平方米。

5、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夏东浜村民小组193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08.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4.20平方米。

6、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许家浜村民小组168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6.80平方米、建设用地69.60平方米、未利用地1186.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83.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16.30平方米、建设用地183.00平方米、未利用地1383.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监督电话:67740046

联系人:顾伟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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