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V-72号(SJC10002单元16E-12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储备用地,项目名称: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V-72号(SJC10002单元16E-12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松江工业区,东至规划十路,南至鼎盛路,西至规划九路,北至C02-16E-10号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何家村18265.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373.62平方米、建设用地1892.2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原小昆山镇沈娄村30995.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797.57平方米、建设用地3197.9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261.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171.19平方米、建设用地5090.1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