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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93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9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8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5〕第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8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5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2单元13A-05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东至辰恩路,南至李塔东街,西至酬勤南路,北至长浜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乐村民小组4511.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12.25平方米、建设用地2849.39平方米、未利用地49.95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西村民小组7202.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31.17平方米、建设用地5471.00平方米、未利用地0.1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713.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43.42平方米、建设用地8320.39平方米、未利用地50.1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8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