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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32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5]第32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1 阅读次数: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5〕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3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2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1单元01-07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东至石湖新路,南至01-08地块,西至01-06地块,北至姚塘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726.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0.27平方米、建设用地206.0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古松第二村民小组45.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5.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2.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0.27平方米、建设用地251.7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3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