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9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工程(上海段)220kV春申牵引变电站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新桥镇54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0平方米、建设用地53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4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0平方米、建设用地53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凡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