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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34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34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1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4〕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10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9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工程(上海段)220kV春申牵引变电站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供应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松江区申光路以北、沪杭铁路以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新桥镇54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0平方米、建设用地53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4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0平方米、建设用地53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0157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孙凡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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