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规划六路(规划九路-鼎盛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九路,南至空地,西至鼎盛路,北至空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何家村农民集体766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30.50平方米、建设用地515.1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6.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6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30.50平方米、建设用地515.1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6.1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伟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