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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31号)
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3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1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4〕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10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规划六路(规划九路-鼎盛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九路,南至空地,西至鼎盛路,北至空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原小昆山镇何家村农民集体766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30.50平方米、建设用地515.1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6.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6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30.50平方米、建设用地515.1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6.1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顾伟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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