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9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松江区中山街道工业区ZS-22-003号 (SJC10032单元16-08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中山街道 东至16-10号地块,南至16-09号地块,西至中创路,北至广富林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夏家浜村2063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615.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63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615.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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