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沪松征地告〔2020〕第10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112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
项目名称:
中辰路(夏家浜路-中辰路现状)(修改)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中山街道,南至中辰路现状、北至夏家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中山街道原夏家浜村农民集体6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易成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联系电话:37735993 监督电话:3773596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