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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3 阅读次数: 次

一、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98万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圆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一)采购需求

围绕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内容,撰写视频脚本,制作党建思想微视频。

(二)服务要求

所有视频需紧扣党建引领、思想铸魂、典型事迹等核心主题完成脚本、拍摄及制作。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编导/导演、摄像、录音、灯光、后期剪辑、调色、特效包装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响应;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具备5年以上党建片/纪录片/访谈片后期统筹经验;精通后期制作全流程,具备优秀的剪辑、特效包装、校色、音频处理能力,能高质量交付成片,确保视觉效果达到理想预期。

四、评审办法

供应商需在现场响应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和响应文件,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的评审。本项目采用采购人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为成交单位,综合评议主要从报价、专业人员配置情况、同类项目业绩和经验、供应商综合实力等内容,综合评议后确定成交单位。

五、资格审核材料

(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截图。

六、响应文件提交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一览表、明细表;

(三)同类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一览表;

(四)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五)拟投入本项目材料设备情况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微企业,请提供)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采购方保留对公告内容解释及调整的权利。

八、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10点,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分别密封后送建设单位。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育新路99号。

联系人:教研室  陈老师  37739064

         教务科  吴老师  3773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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