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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魏馨怡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6〕第070337号)的公告
向魏馨怡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6〕第070337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2 阅读次数: 次


魏馨怡(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春九路88弄391号业主):

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6〕第070337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6〕第070337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