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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026年6月4日车辆苏AB61269驾驶员公告送达《中止调查通知书》(沪(松)新府止调查通字〔2026〕第070141号)的公告
向2026年6月4日车辆苏AB61269驾驶员公告送达《中止调查通知书》(沪(松)新府止调查通字〔2026〕第070141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3 阅读次数: 次


2026年6月4日车辆苏AB61269驾驶员:

你于2026年6月4日被发现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金都西路申宣路路口北侧20米处擅自倾倒装修垃圾。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中止调查通知书》(沪(松)新府止调查通字〔2026〕第07014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中止调查通知书》(沪(松)新府止调查通字〔2026〕第070141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