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项目名称:采购便携式手持ppb级VOCs检测仪
3.最高限价:7.8万元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内容
采购2部便携式手持ppb级VOCs检测仪,限价7.8万元,每台限价3.9万元(具体需求见附件)。
四、报价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6点(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材料(盖章纸质及电子版)寄、送至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307室,67772876,赵老师收。
3.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盖章复印件;
(2)项目价格、技术方案;
(3)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