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政务公告
向张莉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122号的公告
向张莉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122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1 阅读次数:


张莉萍: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场西路398233号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的情况。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12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122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