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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2026年度各类涉河投诉、水利督办等零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新桥镇2026年度各类涉河投诉、水利督办等零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4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茸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的委托,对新桥镇2026年度各类涉河投诉、水利督办等零星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且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180天内无变更,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2、项目名称:新桥镇2026年度各类涉河投诉、水利督办等零星处置项目;

3、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Z-2026-013;

4、项目主要内容处理各类水利应急事件,如中央或市级专项督查、12345市民热线、区第三方河道养护每月抽查通报、河长办督办、防汛设施设备供电应急抢修等各类派(转)发问题。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投标下浮率:本项目投标下浮率不低于7%,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42.50万元/年(人民币)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或服务期内维修费用使用完毕止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0424日至20260430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55号22楼2215室,现场核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授权代表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授权代表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外省市入沪企业须由在沪管理人员或备案注册人员作为被授权代表并提供查询截图),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期间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生成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60515 13:30:00(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6051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55号22楼2215室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55号22楼2215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授权代表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授权代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外省市入沪企业须由在沪管理人员或备案注册人员作为被授权代表并提供查询截图),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资料也可放于投标文件中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上海松江”政府门户网站新桥镇频道(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xinqiao/index.html)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公司都不予认可。

七、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采购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0号

邮编:201616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1-67883950

 

招标代理:上海茸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55号22楼2215室

 编:201616

联系人:蔡老师、郑老师

 话:15000104104,1832161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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