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当事人湖州金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湖州金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30502MA28CHTW6R)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案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3月26日13时30分
二、听证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松江区茸北路690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6年3月25日17∶00前至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科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1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机关确认的前1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
3、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7744537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