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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3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      项目编号:ZB2026-008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254599.00元(国库资金:254599.00元;自筹资金:0.00元)

4最高限价(元):254599.00元

5、采购需求:

包名称: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4599.00元

简要规则描述:区农业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7履约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微型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审核验证: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3月13日起至2026年0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携带如下材料到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021)67835100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返聘合同(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公章);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盖公章);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逾期不再办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根据验证结果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人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返聘合同(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联系方式:021)678351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