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2024〕36号)等文件精神,区经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松江区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经各中小产业园区申报、属地政府推荐、第三方机构专家评审、各部门意见征询等程序,现将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区经委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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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度松江区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名单公示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