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单位拟对航道监管配套设施运维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通信工程领域内相关资质;
2.2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响应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航道监管配套设施运维
2.项目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3.项目内容:提供航道监管配套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保养服务,以及相关的通讯链路费用、电力费用,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采购内容及材料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26万元。
5.服务期限:2026.1.1-2026.12.31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凡符合条件的合格响应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截止,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美能达路601号207室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5: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美能达路601号207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采购文件中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依据响应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美能达路601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57744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