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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顾雪琼公告 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058号)的公告
向顾雪琼公告 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058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2 阅读次数:



 

顾雪琼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松1111364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况。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05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新府责拆决字〔2025〕第078058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