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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韩婧、施嘉卿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5〕第070281号)的公告
向韩婧、施嘉卿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5〕第070281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5 阅读次数:


 

韩婧、施嘉卿:

你于20250714日被发现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55010号房屋南侧存在擅自搭建的建筑物。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5〕第07028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新府调(询)通字2025〕第070281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