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
☑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
□企业实际与经营许可/备案申报资料不一致或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区政务网站发布《关于拟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示》,现公示期届满,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且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注销(取消)其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详见附表)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表: 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