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取消其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详见附表)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表: 取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