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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RS-2021CG193
2、项目名称: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8957.00元(国库资金:288957.00元;自筹资金:0.00元)
5、最高限价:288957.00元
6、采购需求:
包名称: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8957.00元
简要规则描述:区办公一、二中心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凡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1-10-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25 (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截止,携带如下材料: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复印件(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2021年6月、7月、8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10-2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2021-10-29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3楼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王炜
电话:(021)67856669*807
传真:(021)67856669

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
邮编:201620
联系人:冯秀钟
电话:(021)3773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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