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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沈菊香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中办责拆决字〔2026〕第010092号)的公告
向沈菊香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中办责拆决字〔2026〕第010092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3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沈菊香:

你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茸盛路516号室房屋内存在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的情况。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中办责拆决字〔2026〕第01009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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