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李景威、袁理允:
你们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茸盛路99弄32号101室房屋北侧存在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的情况。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中办告字〔2026〕第010009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1日
